泰和县图书馆志愿者管理条例



第一章 总则

1、为加强读者和图书馆之间的沟通,构建和谐图书馆环境,更好地为读者提供服务,图书馆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;

2、为有序开展志愿者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使志愿者的管理更加规范化,特制定本管理条例;

3、图书馆志愿者在图书馆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。

第二章 志愿者招募

1、以自愿为原则,图书馆面向全社会招募志愿者,重点在小学4—6年级;

2、通过个人自愿申请成为志愿者;

3、志愿者要求有五心:热心、耐心、恒心、责任心、细心。

4、工作时间:双休日、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工作时间

第三章 志愿者活动组织

1、志愿者参与图书馆的各项志愿活动,包括以下内容:参观(展览)接待、讲解;读书活动和会议的会务;读者咨询(办证咨询)、导引;图书整理、出纳;卫生清洁;为残障读者服务;文明巡视……除此之外,还有文明行为督导、服务到户之“送书上门”、爱心伴读、学科辅导、兴趣小组培训等;反馈读者意见和建议;其他志愿活动;

2、图书馆负责安排工作内容和进行培训工作;

3、图书馆根据志愿者管理条例和评价机制,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;

4、志愿者根据个人时间和能力,由图书馆进行分组工作,每组选择1名成员担任组长,负责管理本组成员的有关事务。

第四章 奖励措施

1、图书馆对参与图书馆工作的优秀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奖励,每学期评选一次“志愿者之星”、“优秀志愿者”等,并由图书馆颁发证书;

2、由图书馆确定对志愿者奖励的具体措施。

第五章 附则

1、本条例解释权归泰和县图书馆;

2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;

3、志愿者报名联系方式:图书馆四楼外借室

电话:8638080    Email:jxthtsg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