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和县图书馆办证须知2018-03-02

一、读者办证时,凭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到办证处办理借书证。

二、凡办理借书证者须同时缴纳押金100元,借书证长期有效。

三、一个人限办理一份借书证,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如因转借他人使用造成的损失和书刊的破损、超期等

由借书证者负责。

四、一份证只能借三册以下图书(含三册),且合并价格不得超过100元。

五、退证时,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,将所借图书如数归还方可退证。退证后,不能再次办理借书证。(欲退证者须谨慎)

六、遗失或损坏证件者,读者可凭身份证、户口本到馆办理挂失手续,可补办证件,补办时须缴纳5元赔偿费。